关于分众

今天在机场大巴上看到分众传媒的广告,其中有某公司的品牌总监说分众如何如何好,说反正大家等电梯很无聊,看广告会是最佳的选择。我觉得这样的说法很有趣,说的跟真的似的,于是写一下我的想法,不知道什么是分众或者没看过分众广告的同学请无视。

表面上看起来,分众开发了一种利人利己的模式,既能帮助人们打发等电梯的无聊时间,又能推送广告盈利,简直是现代的活雷锋。如果我们把等电梯的人所能采取的所有行动定义为一个行动空间,那么在没有分众传媒的电梯间里这个行动空间中只有一个选择,“等待”。而有分众传媒的电梯间里,这个行动空间被扩展成了“等待”和“边看广告边等待”,人们可以选择对自己相对有利的行动“边看广告边等待”,从而提高了自己的期望收益。

真的是这样吗?如果“边看广告边等待”是比“等待”更优的选择,那么在所有尚未引入分众传媒的写字楼里,我们必然会看见熙熙攘攘的人们拿着报纸在电梯里争分夺秒孜孜不倦地死盯着广告专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吗?当然不会,事实上,分众的逻辑是巧妙地倒因为果。并不是因为“边看广告边等待”是较优的策略才应运而生了分众传媒,而是反过来,因为分众进入电梯间才使得“边看广告边等待”成为较优的策略。分众并不是扩展了原有行动空间,而是替换成了另一个行动空间。原有的“等待”是一个不太坏的选择,因为我们可以盯着墙壁发呆想问题(比如蜗牛自己就很喜欢发呆),可以靠在墙边闭目养神,可以听听随身听里的轻音乐,总是能找到些有意思的事情来做。但是电梯间安装LCD广告之后,发呆的人会被眼花缭乱的屏幕带着眼睛跑,闭目养神的人会被嘈杂的广告声音打扰,听轻音乐的人会感觉在听重金属,于是大家什么都做不成,只好无奈地看广告。可见,“等待”是比“边看广告边等待”更优的策略,分众首先把行动空间中的“等待”偷换成“在嘈杂的视力和听觉环境中等待”,大大降低了人们的行动收益,然后再引入一个收益略高于后者的行动“边看广告边等待”,从而使得人们心甘情愿地选择广告。

很巧妙的做法,不是吗,既达到了投放广告的目的,又让人们觉得好像不太反感。但这是不对的。

就像六十年代的国有商店售货员,态度恶劣粗口相向,顾客还得忍着,因为在“忍受恶劣态度买东西”和“不买东西回家饿肚子”之间必须选择前者。与六十年代国有商店通过垄断剥夺消费者享受优质服务的权利一样,现在分众也是通过进驻电梯间剥夺人们享受自由的个人空间的权利。所以keso说,为什么分众这样的商业模式没有首先出现在商业高度发达的美国?不是因为中国人聪明,而是因为中国法制落后。在美国,“没有一个商人敢把公共空间如此肆无忌惮地私有化,货币化”。蜗牛觉得,除了法制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民众意识的缺失。比方说,我要是天天半夜十二点去你家楼下用高音喇叭放广告,你是不是也得听呢?因为对你来说“听广告”是比“躺在床上睡不着”更好的选择。你当然不会老老实实听广告,你一定会打电话报警,说这儿有个疯子开高音喇叭扰民。这就对了,我们已经能意识到大半夜地放喇叭是扰民,侵犯了自己的权利。等到什么时候大家都能意识到分众跑到小区电梯间里放广告也是扰民,分众的路就走到头了。前些天分众无线在315晚会上栽了个跟头,虽然主要原因不是因为惹恼了群众而是因为惹恼了CCTV,这仍然是个好消息,至少大家知道了分众乱发短信是不对的。

进一步地说,分众不仅仅强迫观众收看广告,而且窃取了本应属于观众的利益。观众看广告付出了精力和时间,理应得到相应的回报。比如说,看电视广告的回报是电视台会在广告中免费插播电视剧,每晚七点还会准时播放亿万人民关注的整点报时;看报纸广告的回报是能够以低于印制价买到厚厚一沓欧洲杯新闻;国外有些地方,看手机广告可以减免手机费,看网络弹窗广告可以减免宽带费。但是看分众的广告,观众白白付出精力和时间,没有得到任何的收益。分众因为你看广告和你分成了么?老板因为你看广告给你加薪了么?都没有。分众把本应属于观众的收益都拿走了,所以才能在短短几年里从一个小作坊迅速膨胀到NASDAQ上市。现在群众意识没有觉醒,分众还能继续膨胀几年,但是江南春同学应该意识到这个东西是做不长久的,学周鸿祎同学拿3721赚得差不多就套现走人,骂名的烂摊子就扔给马云同学去收拾吧。

PS: yutingle同学,你的问题我还没有完全想明白,因为涉及到一些比较深层的问题,比如国家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我想明白了之后再仔细回答你。imp同学、Climber同学和he_michael同学各写了一篇很好的回答,请见原贴。(imp同学的评论因为含有大量链接被傻兮兮的blog程序当做广告扣下了,我刚发现,在这里道个歉)

5 thoughts on “关于分众”

  1. 蜗牛你也可以这样想啊:
    也许不是民众缺乏维权意识,而是大部分不喜欢电梯装LCD的人对LCD带来的滋扰有着较强的忍受能力,也就是说他们很想得开。事实上中国人,或者说华人不就是典型的忍受能力很强的人群么?这似乎已经是华人文化的一部分了。。。

    电梯使用者要统一起来的交易成本太高,没有哪一方会与他们交易;所以分众选择和电梯管理者交易的模式是对这双方互利,也是可以继续的

  2. 如果从国家存在的意义上来想,似乎结论很可能是不需要统一团结和崛起。。。

    还有,我想到了分众至少为某些电梯使用者创造了这样一个价值:让小区或者办公室的电梯空间看起来更漂亮更时尚
    事实上,既然电梯管理者允许分众把它家的LCD装在电梯上,就已经理性的思考过成本和收益(包括某些电梯使用者可能的抱怨。。。

    所以,从现在的结果看来,分众的商业模式确实是利人利己的,因为这笔交易的双方都愿意继续交易下去

    1. “双方都愿意”的结论有问题,电梯管理者和电梯使用者是两回事。电梯使用者纯付出,几乎没有收益,但是他们没有决定权。电梯管理者纯收益,几乎没有成本(如前所述在民众维权意识缺失的情况下抱怨是微乎其微的),于是他们决定允许分众投放广告。这是典型的“慷他人之慨”。

  3. 国人的成长,总能给一些人带来所谓的商机,相信这些也会因国人的成长而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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